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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4-13 来源: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醴陵市某某镇人民政府、醴陵市某某镇某某村村民委员会、醴陵市某某... 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强学柱宅基地争议...

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 村民徐生有、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塞行执审字第 00001 号 行政裁定书 申请执行人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住所地安塞县楼坪乡楼坪街。

法定代表人石仲武,该乡乡长。

被申请执行人徐生有,男,** 年**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塞县楼坪乡宋坪行 政村谢家沟村。

被申请执行人杨耀富,男,** 年**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塞县楼坪乡宋坪行 政村谢家沟村。

被申请执行人强学柱,男,** 年**月 **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安塞县楼坪乡宋坪行 政村谢家沟村。

申请执行人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作出《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 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 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 由于被申请执行人徐生有不服该处理决定, 遂向安塞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安塞县人民 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29 日作出塞政复决字 (2010) 1 号安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维持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作出的 《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 村村民徐生有、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的行政行为。由于被申请执行人徐 生有、杨耀富、强学柱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故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作为申请执行 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经审查, 本院认为, 申请执行人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作出 《楼 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 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 问题的处理决定》 , 认定事实清楚, 适用法律正确, 程序合法。

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于 2010 年 12 月 30 日将塞政复决字(2010)1 号安塞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向被申请执行人 徐生有、杨耀富、强学柱送达后,其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亦未自觉履 行处理决定。

申请执行人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申请执行 《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 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 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符合法律规 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项、第八十六条、第九 十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作出的《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 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

案件受理费 50.00 元,由被申请执行人徐生有、杨耀富、强学柱共同承担。

审 审 审 判 判 判 长 员 员 马晓峰 杨新平 杜志波 二 0 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 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 记 员 徐润迎 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四)项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十四)准许或者不准许执行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第八十六条 行政机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 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执行; (二)具体行政行为已经生效并具有可执行内容; (三)申请人是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被申请人是该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人; (五)被申请人在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期限内或者行政机关另行指定的期限内未履行 义务; (六)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七)被申请执行的行政案件属于受理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 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机关申请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后, 应当在 30 日内由行政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并就是否准予强制执行作 出裁定;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由本院负责强制执行非诉行政行为的机构执行。

申请执行人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于2010年6月25日作出《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杨耀富与本村村民徐生有、强学柱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由于被...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徐生有、杨耀富、强学柱共同承担. 审判长马晓峰 审判员杨新平 审判员杜志波 二0一一年四月十九日 书记员徐润迎 附: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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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强制执行安塞县楼坪乡人民政府作出的《楼坪乡人民政府关于宋坪村谢家沟村民小组 {杨0X} 与本村村民徐生有、 {强1X} 宅基地争议纠纷问题的处理决定》. 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被申请执行人徐生有、 {杨0X} 、 {强1X} 共同承担. 审判长马晓峰 审判员杨新平 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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