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2014补贴政策农机购置,2014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榆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发布时间:2012-12-05 来源: 2014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以来,各市、县(区)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和全省...

榆林市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促进农机 化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普及推广农机化新技术。

巩固和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方案,进一步规范工作程 序,提升监管水平,确保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 效廉洁实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4 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 【2014】6 号)和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关 于切实做好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 (陕农机发 【2014】4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农机中心与市 财政局共同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1、严格按照 2014 年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推广 目录的农机产品确定品目,对补贴机具实行定额补贴。

2、提高现代农机装备水平,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加强农业基础建设,提高全市农机化水平,优化装备结构, 力争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 351 万千瓦,农机经营总收入达 17.5 亿元,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 40%。

二、基本原则、投资规模及实施区域 (一)基本原则 积极争取补贴资金,扩大补贴规模和范围,充分尊重农 民自主选择的原则,突出农业生产关键季节和薄弱环节以及 特色主导产业机械化的发展,加快推进农机结构调整优化, 坚持《陕西省 2013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总体要求不 变的情况下,按照“权责明晰、公开公正、简便易行、方便 群众”的原则,坚持推行“全价购机、县级结算、一卡到户” 新机制,认真抓好落实。

(二)投资规模及实施区域 2014 年中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第一批 4550 万元,市级 配套资金 1000 万元(各县区资金分配详见附件 1),对上年 度各县区未实施的中、省、市补贴资金,统一纳入 2014 年 实施计划。补贴范围涵盖我市所有乡(镇) 。

为抓点示范,对榆林凯源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冷库及库 棚建设补贴 70 万元,由市农机中心用往年农机购置补贴结 余资金支付。

三、补贴机具种类、标准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 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和从事农 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补贴重点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和 农机大户倾斜。

(二)补贴品目。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在列入 2012-2014 年度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陕西省支持推广目录中的农机产 品中选定,共 12 个大类 37 个小类 83 个品目机具。各县区 农机主管部门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可以适当 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三)补贴标准。中央资金严格按照陕西省 2014 年农 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市级资金补贴标准,一般机 械按中省补贴标准的 10%给予补贴,120 马力以上拖拉机按 中省补贴标准的 30%给予补贴, 喷灌圈按中省补贴标准的 40% 给予补贴,具体市级补贴标准详见榆林市 2014 年农机购置补 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

四、操作程序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简化为“购机申请、全 价购机、核实兑付”三步,具体步骤如下:

(一)购机申请 购机者持二代身份证或组织代码证原件、复印件,惠农 补贴“一卡通”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领取补贴指标 确认告知书(街镇有补贴办理窗口的,购机群众可就地申 领) 。

(二)全价购机 1、申请人在 20 日内持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在省内自 主选择全省公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自主议价、全价 购机。

2、经销企业录入供货信息,向购机者出具全额发票、上 传补贴交易确认表、人机合影资料。

3、需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到县农 机监理部门免费挂牌。 (三)核实兑付 1、街镇农机、财政部门每 10 天对补贴系统内上传的补 贴机具进行核实(已办理牌证机具,免于核实) ,公示到村。

公示结束后,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将补贴发放明细表和补贴验 货表报县级农机部门。

2、县级农机部门抽查汇总后,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 算明细表。

3、县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将资金兑付到购机者惠 农补贴“一卡通”账户。

各县(区)农机、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的工作流程, 做好购机资格审核,惠农“一卡通”账号核实,验货核实, 结算兑付等工作,严禁在补贴实施过程中增设程序和附加条 件,做到阳光操作、规范实施,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任务 落实不打折。各地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确保 资金安全、补贴公开公正的前提下,通过“一厅式”办公, 在街镇开设服务窗口,对挂牌机具或 500 元以下的补贴机具 以抽检代验货等方式,提高效率,方便群众购机。

四、系统管理。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做好购机群众“一卡通”账 号等基本信息的录入和保密工作,指导经销企业规范上传产 品铭牌及人机合影照片, 督促街镇农机、 财政部门及时下载、 上报相关资料。

五、部门职责。 各县(区)农机、财政部门要根据工作流程的新变化, 分工协作,履职尽责,高效实施。完善工作责任追究机制, 实行“谁主管、谁办理、谁负责”制度,层层落实工作责任。

县(区)农机部门负责惠农“一卡通”账号核对,指标确认 告知书发放,补贴结算明细表抽查、报送,经销企业监管等; 县(区)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兑付。街镇农机部门主要负 责购机信息下载汇总,验货表打印,会同街镇财政部门组织 实施验货核实、公示,向县农机部门上报补贴发放明细表和 验货表。街镇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新增“一卡通”信息的维护, 会同农机工作人员核实验货。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为了堵塞漏洞,确保资金安全和干部廉洁。成立榆林市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副市 长王长安担任,副组长由市农机中心主任边俊校、市财政局 副局长王斌、市监察局副局长孙双喜担任,成员有:市中心 贺春祥、高亚雄、霍杰、白竹梅,赵美艳、张晔、屈新荣、 高晓利,市财政局师万水。业务指导电话0912—8135081 , 督查电话0912—8135080,投诉电话0912—8135091。

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 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纳入 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明 确任务和责任,要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 监管与督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 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要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 成立由县政 府领导牵头,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及 其他农口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 组,共同研究确定补贴资金分配,并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 管。同时,强化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内部约束机制,必须邀请 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 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须由集体研究决定,经县级补贴工作 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 施。

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办法》 (财农[2005]11号)要 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 入。组织管理经费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各县区工作经费按 照机补资金总额1%的比例安排,每个县的工作经费不少于3 万元, 并纳入县年度财政预算, 从根本上解决工作经费问题。

严禁挤占挪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用于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严格按照农机、 财政两部门备案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 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得 优亲厚友,不得人为设置购机条件。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 示制度,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负责办理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 经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

对市内外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

严禁强行 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 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 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 要确保县 (区)农机、财政部门正确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 系统,与财政部门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向所在地农机安全监 理机构申请登记。

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 提高基层人员素质 和能力。今年,将按照农业部统一安排分批对县级农机购置 补贴管理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培训和警示教育。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政策宣传力度。

各县 (区) 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 公开工作的通知》 (农办机[2011]33 号)的要求和省市关于 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时 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 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公 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 企业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 少每半月应公布一次各县(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各县区 农机主管部门要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 开和政务服务目录,要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 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 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以公告 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 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 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 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 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 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含 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使用情况。要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 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各县区农机主管部门要按规定设置信息公开固定网址 或开通固定专栏。对于目前已开通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 在该网站首页的醒目位置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对于尚无条件开通农机化专属网站的,应当在当地政府或农 业等综合网站上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 各县区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 大精神,将反腐倡廉纳入补贴政策落实的重要内容,全面推 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筑牢反腐倡廉防 线。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 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陕西省农机购 置补贴工作纪律及《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 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 (农机发[2011]4号)等要求落到 实处。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农机中心将制定监管督查方案, 年度内集中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监督检查,根据农机产品 补贴额大小确定入户抽查比例。加强对各县区补贴实施情况 的督导检查,组织各县(区)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不 定期地组织明查暗访,深入了解基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 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及时处理,把问题遏制 在萌芽状态。对问题较大的县(区)在省市农机、财政系统 进行通报,并抄送省市纪检监察部门,建议对相关责任人按 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 关处理。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 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 资金的行为。实行生产企业自主推荐经销企业制度,按照“谁 推荐、谁负责”原则,落实了生产企业对经销企业的管理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县(区)农机部门监管职责,强化 了职能部门对经销企业日常经营行为的监管。要落实监督检查 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各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 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 (财农[2011]17号)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 实施工作, 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 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确定、 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 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县级财政部门要会同农机等有关部 门,按照不低于购机农民 10%的比例,对农民购机后实际使 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抽查核实及 处理情况逐级上报市财政局、市农机中心。

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关于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延伸绩 效管理工作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任务指标,并逐级做好延伸 绩效管理;要注重绩效考核评估,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按照中、省关于补贴产品 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操作 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 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 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 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 企业, 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农 机质检站副站长吴虹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 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 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 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五)加强宣传,搞好服务 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使 机补政策、制度、规程得到广泛宣传,深入人心。同时,搞 好咨询服务,认真答疑解惑。要积极与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 构协调,对全价购机困难购机者发放小额贷款服务。

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 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兑付给购机 户。

农机鉴定机构要规范鉴定行为,严把鉴定质量关,依法 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 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 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

继续执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报送制度,进一步 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执行进度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进度数据 应通过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获取。及时开展半年 和全年专项执行情况的总结,分别在 2014年6月10日和12月 10日前,将上半年和全年农机购置补贴(包括地方财政安排 的补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报送市农机中心、市财政局。

市农机中心、市财政局将把上述措施的落实情况作为对 各地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1、2014年第一批农机购置别资金分配表 2、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图 3、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 指标确认告知书 4、2014年度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二0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 1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中央补贴资金 (万元) 600 500 240 330 900 900 200 240 200 40 200 200 20 20 50 235 合 计 4550 1000 工作经费 第二批市级配 套资金 市级补贴资金 (万元) 90 60 25 35 200 200 20 25 20 市级配套资金用 2013 年结余资金 县 区 榆阳区 神木县 府谷县 横山县 靖边县 定边县 绥德县 米脂县 佳 县 吴堡县 清涧县 子洲县 市农机中心 备注 附件 2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图 第一步 购机申请 第二步 全价购机 第三步 核实兑付 购机者持二代身份证或组织代码 证原件、复印件,惠农补贴“一 卡通”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 口, 领取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 (街 镇有补贴办理窗口的,购机群众 可就地申领) 。 1、申请人在 20 日内持补贴指标确认告 知书,在省内自主选择全省公布的农机 购置补贴经销企业,自主议价、全价购 机。

2、经销企业录入供货信息,向购机者出 具全额发票、上传补贴交易确认表、人 机合影资料。

3、需牌证管理的机具,购机者应在 5 个 工作日内到县农机监理部门免费挂牌。 1、街镇农机、财政部门每 10 天对补贴系 统内上传的补贴机具进行核实(已办理牌 证机具,免于核实) ,公示到村。公示结 束后,街镇农机管理部门将补贴发放明细 表和补贴验货表报县级农机部门。

2、县级农机部门抽查汇总后,向县级财 政部门提交结算明细表。

3、县级财政部门核实确认后,将资金兑 付到购机者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 附件 3 编号 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 一、补贴对象基本情况 姓名或组织名称:

二、补贴机具及补贴金额 农业机械名称 小类 品目 数量 (台) 财政补贴金额(元) 中央 省 市 住址: 大类 分档名称 合计 县 三、其它说明 1.补贴对象须在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购机,补贴产品必须是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

2.持本通知在 20 天后未购机,该指标将自动作废。

3.本通知一式二份。县级农机部门一份,补贴对象一份。本通知签字盖章后生效。

4.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作为内部工作资料妥善保存,不得存入农机购置补贴管理信息系统,严防信息泄露,谨防电话诈骗。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4 2014 年度 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 公告单位:

所在乡 序号 (镇) 所在村 组 购机者姓 机具品目 名 生产厂家 购买机型 购买数量 (台)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单台销售 单台补贴 总 补 贴 经销商 价格(元) 额(元) 额(元) 合计 注:含农户、合作社等所有补贴对象。

榆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如要提出功能问题或意见建议,请 点击此处 进行反馈. 榆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 暂无评价 | 0人阅读 | 0次下载 | 举报文档 你可能喜欢 今日推荐 116份...

各乡镇人民政府、镇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榆阳区2014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榆阳...

神农发〔 2014 〕44 号 关于印发《神木县 2014 年农机购置补贴 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办: 为确保 2014 年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开、规范、高效、廉洁实施,充分发挥农...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2014补贴政策农机购置,2014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榆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出自:QQ空间素材网
链接地址:http://www.qzoneai.com/sucai/Xu2hQJhnUFlwi5fU.html

相关文章阅读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免责声明 | 在线留言 | 友情链接 | RSS 订阅 | 热门搜索
版权所有 QQ空间素材网 www.qzoneai.com

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2014补贴政策农机购置,2014湖南农机购置补贴,榆林市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