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依法治国重大决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带格式完整版)

发布时间:2013-04-26 来源: 依法治国重大问题决定

2014年10月28日...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 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作... 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协商民主体系....

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 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全会决定起草背景和过程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即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 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 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 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加快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 2020 年,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 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党的十八届三中全 会进一步提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 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 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这些部署和要求,关系加快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顶层设计,关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 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 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 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 1 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 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 案。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1978 年 12 月,邓小平同志就指出:“应该集中力量制定刑法、民法、诉 讼法和其他各种必要的法律,例如工厂法、人民公社法、森 林法、草原法、环境保护法、劳动法、外国人投资法等等, 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且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 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党的 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 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 久安的重要保障。

党的十六大提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 机统一起来。党的十七大提出,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的基本要求,强调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更加注重发挥法 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 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全面 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 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 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 2 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 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 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 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 坚期和深水区。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 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 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关系我们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 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面。我 们要实现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一系列战略 部署,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就必须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作出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措施、迈出 坚实步伐。

基于这样的考虑,今年 1 月,中央政治局决定,党的十 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决定。

为此,成立由我任组长,张德江同志、王岐山同志任副组长, 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两位省里的领导同志参加的文件起草 组,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文件起草工作。

1 月 27 日, 党中央发出 《关于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 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征求意见的通知》。2 月 12 日,文 件起草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文件起草工作正式启动。

2 3 月 18 日至 25 日,文件起草组组成 8 个调研组分赴 14 个省 区市进行调研。

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和实地调研情况看,大家一致认 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 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和全党 全国各族人民期盼。大家普遍希望通过这个决定明确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党的领导和依 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 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对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

文件起草组在成立以来的 8 个多月时间里,深入调查研 究,广泛征求意见,开展专题论证,反复讨论修改。其间, 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召开 3 次会议、中央政治局召开 2 次会议 分别审议全会决定。8 月初,决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党内一定 范围征求意见,包括征求党内老同志意见,还专门听取了各 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意见。

从反馈的情况看,各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直面我国 法治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 际,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 本原则,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回 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 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 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 全面部署,有针对性地回应了人民群众呼声和社会关切。各 4 方面一致认为,全会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 确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性质、方向、道路、抓手,必将 有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在征求意见的过程中,各方面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 议。中央责成文件起草组认真梳理和研究这些意见和建议。

文件起草组对全会决定作出重要修改。

二、关于全会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中央政治局认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改革发展稳 定、治党治国治军、内政外交国防等各个领域,必须立足全 局和长远来统筹谋划。全会决定应该旗帜鲜明就法治建设的 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出回答,既充分肯定我国社会主义法 治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又针对现实问题提出富有改革创新精 神的新观点新举措;既抓住法治建设的关键,又体现党和国 家事业发展全局要求;既高屋建瓴、搞好顶层设计,又脚踏 实地、做到切实管用;既讲近功,又求长效。

全会决定起草突出了 5 个方面的考虑。一是贯彻党的十 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工 作部署,体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二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体现推进各领域改革发展对提高法治水 平的要求,而不是就法治论法治。三是反映目前法治工作基 本格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 4 个方面作出工作部署。

四是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5 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回应人民 群众期待,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

五是立足我国国情,从实际出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既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又不照抄照搬别国 模式。

全会决定共分三大板块。导语和第一部分构成第一板 块,属于总论。第一部分旗帜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 主义法治国家,阐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 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 科学内涵,阐述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重大问题。

第二部分至第五部分构成第二板块,从目前法治工作基本格 局出发,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行 论述和部署。第二部分讲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律体系、 加强宪法实施, 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 立法 4 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 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第三部分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 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 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6 个 方面展开。第四部分讲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从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 6 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 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 6 个方面展开。第五 部分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 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 法律服务体系、 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 4 个方面展开。

第六部分、第七部分和结束语构成第三板块。第六部分讲加 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 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 个方面展开。第 七部分讲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从坚持 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 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 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 涉外法律工作 7 个方面展开。最后,号召全党全国为建设法 治中国而奋斗。

三、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第一,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党和法治的关系是 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 好, 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 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 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 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 7 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 3 个方面实 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 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

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 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 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 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全会 决定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提出“三 统一”、“四善于”,并作出了系统部署。

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 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 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 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要向干部群 众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做到正本清源、以 正视听。

第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全会决定提出,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 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这个总目标作出了阐释: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 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 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 8 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 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 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一 是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 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 正确道路。在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问题上,必须向全社会释 放正确而明确的信号,指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统一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认识和行动。二是明确全面推进依法 治国的总抓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 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 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 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三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 求,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 化,有利于在全面深化改革总体框架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 项工作,有利于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

第三,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 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 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9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宪法实施监督 机制和程序,把实施宪法要求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次全会 决定进一步提出,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 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 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将每年 12 月 4 日定 为国家宪法日; 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 弘扬宪法精神。

全会决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这是世界上大多数有 成文宪法的国家所采取的一种制度。

在 142 个有成文宪法的 国家中,规定相关国家公职人员必须宣誓拥护或效忠宪法的 有 97 个。关于宪法宣誓的主体、内容、程序,各国做法不 尽相同,一般都在有关人员开始履行职务之前或就职时举行 宣誓。全会决定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 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这样做,有 利于彰显宪法权威,增强公职人员宪法观念,激励公职人员 忠于和维护宪法,也有利于在全社会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 法权威。

第四,完善立法体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 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 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 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实践发展 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律体系任务依然很重。

我们在立法领域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比如,立法质量 需要进一步提高,有的法律法规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 10 愿不够,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性不足,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 立法效率需要进一步提高。还有就是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 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的立法实际上成了一种利益 博弈,不是久拖不决,就是制定的法律法规不大管用,一些 地方利用法规实行地方保护主义,对全国形成统一开放、竞 争有序的市场秩序造成障碍,损害国家法治统一。

推进科学立法、 民主立法, 是提高立法质量的根本途径。

科学立法的核心在于尊重和体现客观规律,民主立法的核心 在于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完善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机制, 创新公众参与立法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全会 决定提出,明确立法权力边界,从体制机制和工作程序上有 效防止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法律化。一是健全有立法权 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 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全国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全 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参与起草综合 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律草案制度;增加有法治实践 经验的专职常委比例;依法建立健全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 会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二是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制度建设, 完善行政法规、 规章制定程序, 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机制; 重要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由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对部门间 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由决策机关引入第三方评估,不 能久拖不决。三是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禁止地方制发 带有立法性质的文件。

需要明确的是, 在我们国家, 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 11 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 要求更严格。我们党是先锋队,对党员的要求应该更严。全 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 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第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 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 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 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 国的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严格实施, 做到“法立, 有犯而必施; 令出,唯行而不返”。

政府是执法主体,对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违法不究甚至以权压法、权钱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问 题,老百姓深恶痛绝,必须下大气力解决。全会决定提出,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 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 高效、 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全会决定提出了一些重要措施。

一是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规定行政 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不得作出减损公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决定;推行 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二是建立 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 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 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 倒查机制。三是推进综合执法,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完善执 12 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加强对政府 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 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 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 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完善政府内部层 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五是全 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 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 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 息公开。这些措施都有很强的针对性,也同党的十八届三中 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紧要。

第六,提高司法公信力。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 后一道防线。

我曾经引用过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 他说: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 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 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其中的道理是深刻的。如果司法 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 谐稳定就难以保障。因此,全会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 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 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

当前,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不公、司法公 信力不高问题十分突出, 一些司法人员作风不正、 办案不廉, 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吃了原告吃被告”,等等。司 13 法不公的深层次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 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针对司法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 出了一系列改革举措,司法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正在有序推 进。这次全会决定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基础上对保 障司法公正作出了更深入的部署。比如,为确保依法独立公 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全会决定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 司法活动、 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 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 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 责保护机制,等等。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全会决定提出, 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统一刑罚 执行体制;探索实行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事务管理权和审 判权、检察权相分离;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等等。

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全会决定提出,完善人民陪审员 制度,扩大参审范围;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 狱务公开;建立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制度,等 等。全会决定还就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和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 督提出了重要改革措施。

第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近年来,随着社会 矛盾增多,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量不断增加,尤其是大量案 件涌入最高人民法院,导致审判接访压力增大,息诉罢访难 度增加,不利于最高人民法院发挥监督指导全国法院工作职 能,不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不利于方便当事人诉讼。 14 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 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这样做,有利于审判机关重 心下移、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有利于最高人民 法院本部集中精力制定司法政策和司法解释、审理对统一法 律适用有重大指导意义的案件。

第八,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和行政诉讼出现,跨行政区 划乃至跨境案件越来越多,涉案金额越来越大,导致法院所 在地有关部门和领导越来越关注案件处理,甚至利用职权和 关系插手案件处理,造成相关诉讼出现“主客场”现象,不利 于平等保护外地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院独立审判、监督 政府依法行政、维护法律公正实施。

全会决定提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 检察院。这有利于排除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干扰、保障 法院和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有利于构 建普通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特殊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 院审理的诉讼格局。

第九,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现在,检 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主要是依法查办行政机关工 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范围相对 比较窄。而实际情况是,行政违法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毕竟 是少数,更多的是乱作为、不作为。如果对这类违法行为置 之不理、任其发展,一方面不可能根本扭转一些地方和部门 的行政乱象,另一方面可能使一些苗头性问题演变为刑事犯 15 罪。全会决定提出,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 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行为,应该督促其纠正。作出 这项规定,目的就是要使检察机关对在执法办案中发现的行 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及时提出建议并督促其纠 正。这项改革可以从建立督促起诉制度、完善检察建议工作 机制等入手。

在现实生活中,对一些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 为造成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侵害或者有侵害危险的案件, 如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生态环境和资源保 护等, 由于与公民、 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使其没有也无法提起公益诉讼,导致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效 司法监督,不利于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对公共利 益的保护。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 配置、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也有利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第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审 判特别是庭审的作用,是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和司法公正的重 要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 中各司其职、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这是符合中国国情、具 有中国特色的诉讼制度,必须坚持。同时,在司法实践中, 存在办案人员对法庭审判重视不够,常常出现一些关键证据 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 进入庭审的案件没有达到“案件 事实清楚、 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 使审判无法顺利进行。

全会决定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目的 是促使办案人员树立办案必须经得起法律检验的理念,确保 16 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 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 作用。这项改革有利于促使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通过法 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有效防范冤假 错案产生。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 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制定好这次全会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 意义。大家要深刻领会中央精神,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 出发,全面理解和正确对待全会决定提出的重大改革举措, 深刻领会有关改革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自觉支 持改革、拥护改革。在讨论中,希望大家相互启发、相互切 磋,既提出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全会决定 提出的思路和方案,又加深理解,以利于会后传达贯彻。让 我们共同努力,把这次全会开好。 17

2014年10月28日...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习近平 受中央政治局委托,我就《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 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 关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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